使用异常情况处理控件,将一般意义上的错误视为不存在错误,或将错误作为警告处理。

按照下列步骤,取消一个现有的错误或将警告升级为错误。

  1. 在程序框图上放置通用错误处理器VI。
  2. 右键单击[异常操作]输入端,选择创建»输入控件,出现一个控件图标。
  3. 双击[异常操作]控件,打开前面板。将[异常操作]设置为取消匹配错误时,会取消错误;将其设置为设置匹配错误时,会把警告作为错误处理。
  4. 右键单击[异常操作]输入端,选择创建»输入控件,出现一个控件图标。
  5. 双击[异常代码]控件,打开前面板。设置[异常代码],使其与取消错误的错误代码值或将警告作为错误时对应错误输入的代码值相匹配。
  6. (可选)如有与错误或警告发生时通常会出现的错误源相同的字符串,在程序框图上右键单击[异常源]输入,选择创建»输入控件。双击[异常源]控件,打开前面板。在[异常源]文本框中输入相同的字符串值。
  7. 选择文件»另存为,显示文件对话框。浏览并选择用于保存该VI的目录。输入VI的名称,单击保存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