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可以修改引用中的类对象,对于同类对象,也无法进行替换。该限制可避免更改引用中对象的数据类型。

如需纠正该错误,应确保类引用的“数据值引用写入元素”边框节点的所有连线必须来自对应的“数据值引用读取元素”边界节点。

通常,在子VI或调用链中可将类的对象替换为其它类的对象。例如,LabVIEW不能保证运行时加载的新分配子VI不交换数据值引用类对象。

如需解决该问题,可通过保留运行类函数在运行时检查类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