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浏览器窗口,选择文件»另存为,可显示该对话框。保存项目后才可显示该对话框。如在未保存的项目中选择文件»另存为,可显示项目命名对话框。

该对话框用于使用各种选项保存项目。

该对话框包含以下部分:

选项 说明信息
原文件

显示打开文件的路径。使用该栏指定文件在磁盘上的位置。

副本

创建并用选定文件名保存内存中.lvproj文件的副本。如输入新的文件路径或文件名,则不覆盖或删除磁盘上原有的文件。

重命名

以新名称重命名内存中的文件。该选项将关闭并删除原文件,同时以新文件名打开文件,磁盘和内存中也只保留新文件。如需更改原文件的名称和/或位置,可使用该选项。 警告 如原文件在内存中调用VI,该选项可通过更新所有调用方引用新文件。

如果原始文件在库或项目中,该选项会将新文件添加到同一库或项目中,并删除原始文件。
复制.lvproj文件和内容

通过该选项可在新位置保存.lvproj文件及其内容。复制文件后,可重命名新.lvproj文件。

  • 包括所有依赖项-

    复制.lvproj文件时包含所有依赖关系。 LabVIEW在labview\vi.lib、labview\instr.lib和labview\user.lib目录中不包含依赖关系。如需在这些目录中包含依赖关系,请选择选择需复制的内容选项。

  • 选择要复制的内容

    打开选择需复制的内容对话框。

继续

打开文件对话框,输入新文件或重命名文件的文件名。如选择选择需复制的内容,可打开文件对话框,用于选择要复制的项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