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框图上放置 结构在默认 案例 结构中添加至少一个 案例,使其至少包含三个案例,或者 在默认 事件 结构或默认 条件禁用 结构中 添加至少一个 案例,使其至少包含两个案例。右键单击结构边框,在快捷菜单中选择重排分支(或子程序框图),可显示该对话框。

使用该对话框重新排列结构中的条件分支或子程序框图

该对话框包含以下部分:

选项 说明信息
分支列表

按当前顺序显示各个分支。拖动分支名称可改变排列顺序。

分支选择器全名

显示选定分支的全名。分支名称太长,无法在分支列表列表框中完整显示时,可使用该选项。

排序

按字母表顺序对分支进行排序。用户自定义分支由引号标出,排列在列表的最底端。例如,在分支列表中True排列在"Foo"之前。